二、音乐表演专业
培养目标:培养综合素质高、专业技能扎实和有艺术创新追求的,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钢琴、器乐、声乐演奏人才,大中专、师范院校从事钢琴、器乐、声乐教学人才。
培养要求:毕业生应掌握厚实的音乐基础理论、钢琴、器乐、声乐演奏理论;具备较高的演奏技能技巧,对各时期的钢琴、器乐、声乐作品有系统的了解,能准确地把握风格;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能力;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;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。
培养对象:四年本科学历,授予文学学士学位
主干课程:钢琴演奏、声乐演奏、器乐演奏
主要课程:钢琴演奏、声乐演唱、器乐演奏、形体课、钢琴艺术史、基本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和声学、歌曲作法、曲式与作品分析、复调音乐、艺术概论、民族民间音乐、中国音乐史、外国音乐史、民族器乐概论、意大利语音、德语语音、声乐艺术史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
艺术实践:课堂教学、社会调查;
艺术见习:观摩各类音乐会、音乐课教学。
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,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,能在专业文艺团体、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、机构从事表演、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:
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,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(奏)的能力。
就业方向
毕业生可到电视台、歌舞剧院(团)、电视剧制作中心、宣传部门、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、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,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;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。
培养要求:
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,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(奏)的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;
3.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;
4.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.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;
6.掌握文献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。
主干课程
主干学科:艺术学
主要课程:表演、音乐技术理论、音乐史、民族民间音乐、重奏(唱)合奏(唱)等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,一般每学期安排1--2周。
修业年限:四年或五年
授予学位:艺术学学士
就业方向
毕业生可到电视台、歌舞剧院(团)、电视剧制作中心、宣传部门、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、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,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;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。